商標,是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是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一種標志。
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商標持有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或到期后的六個月內),可向商標局提起續展。
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事項發生變更的,或在申請中尚未獲準注冊。
商標持有人,可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標,許可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許可申請,闡述許可期限及使用權。
申請人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的駁回理由,自受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天之內可申請復審。
申請人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認為其侵犯了在先權利或利益的。
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局的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
任何人可以以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并說明有關情況。
品牌創建
區別商品或服務出處 丨 引導消費者認牌消費的習慣 丨 商業影響力至關重要的地位。品牌保護
有利于保護公司無形資產 丨 避免行業內惡性競爭 丨 防止同品類企業侵權必備資質
企業拓展網絡營銷宣傳面及消費市場入駐電商平臺的資質要求無形資產
選擇具有新穎創意的商標注冊具有非常高的經濟利益 丨 商標可作為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